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 李文杰故意伤害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李文杰故意伤害案拟作相对不起诉
二、听证时间
(一)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二)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及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3日17点前
2.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到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现场旁听。
联系人:徐秉怡
联系方式:022-26385206
五、注意事项
1.听证会旁听人员安排,现场需出示身份证件。
2.听证会旁听人员须遵守会场秩序,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025年11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