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务须知
刑事执行检察的任务是通过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管场所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体任务为:
1.对北辰区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发现的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4.对公安北辰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北辰区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北辰区人民法院、公安北辰分局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公安北辰分局、北辰区司法局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看守所阻碍行使诉讼权力的申诉、控告,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10.承办检察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