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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北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6年9月27日)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927  在北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2012年以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检察业务工作。就我院而言,主要是负责对我区看守所的执法和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主要做法

(一)严格监督,促进司法机关提升刑事执行工作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对看守所检察监督。首先,认真做好常态化监督工作。坚持每天巡视、每周与在押人员谈话等10余项工作制度,严格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2012年以来,我院对看守所进行入所检察3891人次,出所检察3987人次,留所服刑检察899人次,减刑检察57人次,生活卫生检察203次,接待在押人员家属87人次,与在押人员谈话365人次,向相关执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2份,均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其次,加强规范化监督工作。于20134月制定了《看守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突发事件的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该制度被在全市推广。再次,加大信息化监督力度。于2015年初北辰区新看守所建成投入使用之际,投资建设完成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看守所内部功能区域的全覆盖监控和实时调阅,录像能够独立存储至少30天,这一信息化建设水平处于全市领先地位,促进了看守所规范执法、文明监管。二是扎实推进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首先,坚持全面监督。定期深入全区16个基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各项执法工作档案资料,确保社区矫正各项资料完备,程序规范,并随机与社区服刑人员及矫正小组谈话,全面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2012年以来,我院先后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检察建议书》88份,确保监外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其次,强化重点稳控。对涉及暴力性犯罪、侵财性犯罪及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抵触情绪的人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司法所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时段、重大节日报告制度,将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矫正人员及时列入重点管控范畴,加大谈话教育次数与力度。再次,形成监督合力。与各相关单位共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设置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信箱等,建立起司法机关、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管帮教网络。

(二)依法监督,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开展羁押期限监督。严格履行羁押期限提示职责,对诉讼环节及羁押期限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2012年以来,我院向看守所提出羁押期限提示40余次,收到在押人员对超期羁押等侵犯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控告、举报50余次,在依法进行查处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息诉。二是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院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不断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发现的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依法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21份,均被采纳。三是有效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辩护权利。20134月,我院制定了《驻看守所检察室收集征求辩护律师意见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依据相关法律,对畅通在押人员的诉求渠道、监督规范监管秩序、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这一举措被在全市推广。我院还定期邀请辩护律师召开座谈会,就看守所监管及我院派驻检察工作和《规定》执行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我院先后收到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意见和建议30余件,均能及时处理和答复。四是大力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就医权利。20122月,北辰区看守所一留所服刑人员因病死亡,引发家属缠访。对此,我院制定了《看守所患病在押人员信息登记规定》,及时掌握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同时积极推动公安北辰分局在区看守所成立了新医务室并配备6名专业医生,确保患病在押人员能够得到规范及时的治疗。此外,我院每年都协同公安机关组织在押人员体检,全面检查了解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医治。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自20122月以来,区看守所再未发生在押人员因病死亡和病情治疗纠纷,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善于监督,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及时纠正冤假错案。重点抓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入所检察、服刑人员投监释放等关键环节,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充分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冤假错案线索。20146月,我院驻所检察人员根据在押人员反映并多次与当事人谈话,获得服刑人员王孟忠的申诉线索,通过这一线索查清了案件事实并提请抗诉,使2人被改判无罪并追诉漏犯6人。王孟忠刑事申诉案成为我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的“第一抗”,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优秀案件”。二是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等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开展入户走访检查,通过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及家属谈话,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掌握其病情、治疗和日常活动情况,对4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并得到采纳。三是壮大社会监督力量。先后举办了多场面向全区村(居)委会相关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为其讲解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矫正方法及注意事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监督,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创新监督,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是创新监督方式。针对本区所辖地域大、社区服刑人员多等特点,在全市率先设立了派驻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检察室,制定了《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办法》,对社区矫正各项情况设立台账管理,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结合的方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程动态监督。二是搭建监外执行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我区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及时在平台上发布服刑人员核查信息、检察建议、工作文件、工作部署等,与各派出所、司法所沟通反馈,保证交付执行与监管矫正无缝衔接,督促对监外执行罪犯及时有效监管和矫正。三是共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与区司法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结构、男女比例、矫正类型、奖励惩罚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案,对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做到有备无患。

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以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工作思路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解决社区矫正收监难等突出问题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对新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探索不够;二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对刑事执行活动中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监督纠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有较大差距,对监督措施的跟踪落实不够;三是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年龄结构不合理,缺少办案中坚力量和复合型人才。以上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三、进一步改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保持优势,补齐短板,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一)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羁押期限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着力提高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质量。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无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发生。

(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执法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检察室职能,巩固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督意见、《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确保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拓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严肃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重大监管事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严重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强化监督效果的最有力手段。积极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严格防范检察人员参与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安排会见、违法传递物品信件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实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执法廉政隐患和干部违法违纪归“零”目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我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对我院工作的重视,也是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我院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北辰、法治北辰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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