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北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会同刑事执行检察部就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工作会议
时间:2019-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明确刑检部门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日前,北辰区检察院杨安副检察长组织召开刑事检察部及刑事执行检察部联合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在天津市工作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安主持。

    会上,杨安副检察长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在天津市工作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院宫鸣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并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涉黑涉恶办案机制、细化涉黑涉恶办案流程等方面,对刑检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是部门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刑检部门要严格完善落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严格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认定标准,重大疑难问题加强请示报告,保障办案质量,依法快捕快诉,优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保障办案效率,做好台账登记,做到涉黑涉恶案件步步留痕。

    三是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做到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一系列纵深推进工作,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线索,打掉涉黑涉恶案件的经济基础,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职能,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狠功夫、花大力气。

    四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主动与刑事执行机关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重点监控、约谈涉黑涉恶在押人员,严防串供可能性,深挖余罪漏犯和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线索,鼓励在押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控告涉黑涉恶线索。

    杨安副检察长强调,全体干警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加强同公安、法院、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创建北辰“无黑城市”为己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案件信息公开
律师接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版权所有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8号 邮编:300400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