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首次就一起行政执法机关调查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举行立案监督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以及社区代表参加听审。
涉案人尹某某系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焖子期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钾明矾,经检验,其生产、销售的焖子制品中铝残留量超出标准限量50倍以上。尹某某对上述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生产工艺是家传配方,没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故意。
听证会上,与会各方对该案是否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行了深入阐述。参与听审的代表在会后表示,在立案监督案件中引用公开听证的形式,对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效果具有积极意义。经综合评价,我院对尹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作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