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7月29日上午,北辰区检察院与团区委、集贤里街道联合成立的北辰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在集贤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北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旭彤、副检察长戴红心及未检工作室干警参加。
北辰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是为教育关护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而设立的工作中心。该中心能够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提供未成年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救助救济等服务。
闫旭彤检察长宣布北辰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成立并讲话,认为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中心的设立,标志着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质与效果,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希望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形成司法保护合力,并在工作中实践、总结、创新,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