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辰区检察院召开“最差典型案件”评查工作推动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玉中主持。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推动会。
会上,谢玉中副检察长传达了市院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检察机关“最差典型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最差典型案件”案件评查范围、评查程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评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贯彻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院工作要求开展“最差典型案件”评查工作,以“最差典型案件”评查为抓手,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案件评查机制,发现并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评查问责的负面激励与责任倒逼作用,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办案质量和整体素质,全面从严治检,提高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是要求各部门加强正面引导,消除思想顾虑,克服畏难情绪,不断积累“最差典型案件”评查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各项长效机制。
三是对于“最差典型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瑕疵案件,要及时导入相应司法程序,依法纠正、补正。对于发现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